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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9-09-16点击数:

 

部门职责

 

    人事处(挂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人事管理、薪酬社保、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管理工作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二、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四、负责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奖惩及劳动纪律管理;

  五、负责学校各类工作人员队伍管理;

  六、负责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聘用和工人考工定级推荐工作;

  七、负责校内人事制度、薪酬分配政策研究和起草;

  八、负责各类薪酬核定发放和社会保险核定缴纳工作;

  九、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和劳务派遣用工岗位核定和总量管理;

  十、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保密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人事科、人才办公室、教师教育科、劳资科、退休工作办公室。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人事处工作,对人事处职责范围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完善。

  三、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核定、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人事工作发展规划,为校领导提供人事工作决策依据。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学校用人计划,同时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五、负责处内各科室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处内年度工作计划。

  六、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和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七、负责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做出决定。

  八、负责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及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本处干部进行培养。

  九、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处理处内各项工作。

  二、负责指导师资科、人事科的日常工作,就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向处长通报情况。

  三、负责建立健全人事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

  四、负责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五、负责处长不在校时,代替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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