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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3-07-09点击数: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本活动室是为我院退休人员设立的活动场所,不为其他人员开放。

    二、活动室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二点半至五点(夏季三点至五点半点),晚上和节假日一般不开放。

    三、参加活动人员离开活动室时应熄灯、关电器、关窗锁门,注意节水省电。

    四、爱护公物(责任人对损坏物品进行赔偿),禁止吸烟(违者罚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自觉打扫和保持室内卫生。

    五、讲文明,讲礼貌,来参加活动的同志要相互尊重,互相关心,搞好团结。

六、禁止在活动室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为加强管理,退休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