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7年、1995年分别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重点,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和整体素质。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进修、访学、学术研究等提高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学校大力创新人才引进与用人机制,树立爱护人才、珍惜人才、用人所长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千方百计搭建发展事业平台,想方设法营造发展环境,促进教师积极主动争创一流业绩,初步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适应学校和社会需求的“四有”师资队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2015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并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从学校网站(http://www.sdwu.edu.cn)中《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简章》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连同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sdwuzp2015@163.com,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位+所学专业”,如“张飞+教师1+博士+社会学”。 2、邮寄报名:将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邮寄至: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200号(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邮编:250300. 3、现场报名: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1房间),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三)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 2、审核时间:电子邮件报名者的资格审核在面试前进行,现场报名者现场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面试。 四、考试: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时间:2015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试讲和答辩满共100分,学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由学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省级医院组织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均为省属事业编制内正式人员,享受国家、省和学校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聘用者前三年享受副教授的工资福利待遇,学校给予聘用人员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并可提供校内租用周转房。 注:实际招聘简章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方案为准。 附件:1.岗位汇总表 2.报名登记表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1:岗位汇总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