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3年3月30日至2013年4月13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人事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人事处
2013.3.28公示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