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建有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教职工800余人。
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39个普通本科专业和8个正在招生的专科专业。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建立智慧商务产业学院和健康养老产业学院,获批1个国家级、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学生在数学建模等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60项、省部级奖340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
学校始终坚持特色发展、差别化发展,把先进性别文化和“四自精神”嵌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女性成长成才规律与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融合、女性学学科和现有学科专业的融合以及新时代女性风貌与校园文化元素的融合,努力培养崇德尚美、知性高雅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发展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6月23日。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7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将《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格式)和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dwuzp@sdwu.edu.cn。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1+**+博士+****”。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①《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版;
②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③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含正反面);
④其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查询验证结果;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可在考察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⑥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应聘人员登记表照片一致)、有本人签字的《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留存材料不再退还。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证明材料模板
山东女子学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