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落实《山东女子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鲁女院发〔2020〕81号),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 (30条)〉 〈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 (30条)〉实施细则 (试行)》,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程序向人事处人才办公室申请办理“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详见附件2)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二、受理时间:常年受理,可随时申请。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济南人才网(rc.jinan.gov.cn),并在线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请确保信息填报完整、准确。
2.申请人填写《济南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人事处人才办公室邮箱sdwurc@sdwu.edu.cn。
3.人事处人才办公室为申请人开通申报权限(每周五统一办理)。
4.申请人登录济南人才网(rc.jinan.gov.cn),进入在线申报界面,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限PDF格式)。申请人提交后,请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企业微信的方式,告知人事处人才办公室,便于及时进行后续工作。
5.由济南市市委人才办认定人才类别。
四、申报材料
(一)以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条件申请E类人才请上传以下全部材料,缺一不可,提报时尽量合并成1个PDF文件。
为了避免因文件缺失、退回修改影响申报进度,请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证件一定要字体清晰,不要有隐藏项目,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1.身份证件(双面);
2.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的学历证书;
3.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的学位证书;
4.根据情况提交(1)或(2):
(1)国内高校毕业生,2001年以后取得的最高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8年9月1日以来授予的学位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学籍验证报告中就读形式要明确体现“全日制”。
(2)最高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二)其他条件申报的,提供满足申报条件的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件(双面)。
2.人才工程 (计划)入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
3.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如职称为必备申报条件,请上传职称证书,或者“聘文+职称证明(联系人事处张老师:86526032)”;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书等)、主要荣誉、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
5.主持 (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五、享受待遇
(一)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济南市如下政策待遇:
1.经认定通过且属于E类及以上人才,可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申请人员可通过369出行APP提交预审,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办理)。
2.经认定通过且属于D类及以上人才,系统会自动生成“泉城人才服务金卡”(金卡获取方式详见附件4),本人可持卡享受相应服务(详见附件5)。
3.我校“从市外引进,经认定通过且属于D类及以上人才”、“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详见附件6)条件的,可按细则规定申请相应补贴。
4.我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如符合《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7)条件的,可按细则规定申请相应补贴。
以上待遇申报的具体流程可咨询人事处人才办公室王老师(86526132)。
(二)同一人才符合多项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实行人才动态管理,满三年需要重新登记备案,由本人通过原认定系统在网上登录确认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按照认定程序进行。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才,可随时重新申请认定。
附件:
1.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济人才办发〔2020〕12号)
2.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2020年修订版)》
3. 济南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4. 《“泉城人才服务金卡”使用指南》
5.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手册》
6.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
7. 《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
人事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