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山东女子学院校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高校卫生事业,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 4、工作态度端正,作风严谨,富于团结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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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招聘数量 |
岗位条件 |
医 疗 |
2人(内科1人,外科1人) |
1、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医学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地方一级以上医院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3、内科医师要求心血管、消化或呼吸专业,外科医师要求普外或骨科专业,全科医学医师优先。 |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报酬、待遇和管理等方面,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应聘的专业岗位”(如:王华,大学、学士、内科)。报名专用电子信箱:renshichu@sdwu.edu.cn。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4月10日。
2、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和学院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8:30-16:30,地点为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人事处(201房间)。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复审及办理笔试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地方一级以上医院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证明;(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女子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
面试:面试分为答辩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基本技能。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当场公布结果。
4、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党委会。
5、在省中医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00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86526032联系人:杨老师
校医院联系电话:0531-86526050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女子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山东女子学院2013年公开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