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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 时间:2025-04-14点击数: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山东省属综合类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是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44个普通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现有国家级、省级人才23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山东省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6个。

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围绕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女子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女子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工作人员5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官方网站公告通知专栏(https://www.sdwu.edu.cn/)和招聘系统(https://form.jingyudao.cn/sl/evjk)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招聘系统(https://form.jingyudao.cn/sl/evjk)选择“2025辅导员1岗”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6日。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到学校招聘系统对应类目中,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①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中共党员证明需为2025年度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附件2);②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自律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等。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招聘博士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进行排名,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面谈、外调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学校办理完备案手续后,规定时间内未到岗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

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聘期(四年)内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

监督电话:0531-8652609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3.任职主要学生干部(专兼职辅导员)证明

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复审时提供)

 


                             山东女子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