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暂行办法
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退休办公室因服务方面的工作用车、享受乘车待遇的人员用车及保障现行看病用车一律不计入办公经费。
二、集体看病班车每周两次(周二、周五)在老校发车。
三、用车程序:提前告知退休办公室,由退休办公室申请,部门领导签字,由车辆中心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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