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李韵辙辞退通知书

作者:人事处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3-11-06点击数:

辞退通知书

李韵辙:

根据学校考勤记录,你自2012年9月3日起,一直未上班也未履行请假手续,依据《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的暂行规定》(鲁女院字〔2012〕42号)文件规定,“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者,即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现通知你已被我校辞退。辞退时间自2012年10月8日起算。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